中国优秀旅游城市!--中华泰山,天下泰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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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安是中国华东地区重要的对外开放旅游城市,地处山东省中部,北依山东省会济南,南临儒家文化创始人孔子故里曲阜,东连钢城莱芜,西濒黄河。总面积7762平方公里,人口552万人,辖泰山区、岱岳区、新泰市、肥城市、宁阳县、东平县6个县市区。泰安是泰山、曲阜、济南“山水圣人旅游线”和济南、青岛、淄博、泰安、曲阜“齐鲁文化旅游线”两条黄金旅游线的支撑点,两条旅游线连接,成为山东旅游的大动脉。

泰安是华夏文明发祥地之一。早在50万年前就有人类生存, 5000年前这里孕育了灿烂的大汶口文化,成为华夏文明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。由于古人对太阳和大山的崇拜,自尧舜至秦汉,直至明清,延绵几千年,泰山成为历代帝王封禅祭天的神山,佛道两家、文人明士纷至沓来,在泰安泰山留下了众多的名胜古迹。泰安也因泰山而得名,取“泰山安则四海皆安”,寓“国泰民安”之意。

泰安具有储量丰富的矿产资源,已探明石膏、岩盐、煤炭等固体矿产50余种,储量500亿吨,是山东省重要的能源、原材料基地。

泰安是山东省三大科教文化中心之一,境内拥有山东农业大学、山东科技大学、泰山医学院、泰山学院、山东服装职业技术学院、泰安职业技术学院6所高等院校, 43所中等专业技术学校,各类科研院所20余家。

泰安有着适宜的人居环境。泰安常年空气质量状况良好,生态环境优良。泰城依山而建,山城相依,城景相融,是中国首批对外开放旅游城市、“中国优秀旅游城市”、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”、“国家卫生城市”、“全国双拥模范城”等。

泰安具有便捷的交通网络。铁路运输方面,中国的南北交通大动脉京沪铁路纵贯南北,并有直达青岛、北京、上海的旅游专列。京沪、京福高速公路在泰安交汇,104国道贯纵南北。航空运输方面,距济南国际机场仅需1小时车程。

泰安旅游资源得天独厚。境内的泰山拔地通天、气势恢宏,融雄伟壮丽的自然景观与久远丰厚的人文景观于一体,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和华夏文化的缩影,被誉为“五岳独尊”和“中国十大名山之首”,1987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,是世界地质公园、国家5A级旅游景区、全国首批文明风景旅游区。

以泰山为中心,泰安周边旅游资源丰富多彩。泰山脚下的岱庙气势宏伟,历史悠久,文物荟萃,被称为“华夏名山第一庙”,天贶殿为中国古代三大宫殿式建筑之一。泰山周边还有中华文明发源地之一—大汶口文化遗址、中国最古老的长城——齐长城、水浒故事发生地——梁山泊,以及徂徕山、莲花山、牛山、腊山、神童山等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。此外,泰安还拥有丰富的温泉资源,目前全市已探明并初步开发温泉地热资源三处。

近年来,泰安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服务业的发展,把旅游服务业作为全市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来培植,围绕“食、住、行、游、购、娱”六大要素,建立健全旅游产业体系,旅游市场主体逐步壮大,旅游开发日益向纵深发展。坚持创新、求精、高端、进取和务实的原则,精心打造了泰山国际登山节、东岳庙会、肥城桃花节、宁阳梨花节、水浒旅游文化节等节庆品牌,泰安旅游的吸引力不断增强。2008年,全市共接待海内外游客1867.7万人次,实现旅游总收入143.5亿元,同比分别增长23%和30.62%。其中,接待国内游客1848.7万人次,同比增长23%,实现国内旅游收入136.9亿元,同比增长30.63%;接待入境游客19万人次,同比增长33.3%,实现入境旅游收入9518.1万美元,同比增长49.9%。

下一步,泰安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,按照“融合济南、辐射全省,对接京沪、面向全国,拓展海外、放眼世界”的要求,围绕“吸引人、留住人”做文章,在保持城市历史文化特色和自然风貌的前提下,合理开发、科学利用旅游资源,促进旅游经济总量、旅游接待规模、旅游服务质量、旅游发展环境再上新水平,力争把泰安建设成为旅游环境优美舒适、基础设施配套完善、旅游产品独具特色、产业带动作用突出、管理服务高效文明的“经济文化强市和国际旅游名城”。

泰安是一个充满希望、生机和魅力的新兴城市,物华天宝,人杰地灵,商机无限,是一片正在开发、投资创业的沃土。勤劳淳朴、热情好客的泰安人民,正敞开胸怀,热诚欢迎海内外朋友前来旅游观光、考察合作、投资兴业、共创美好的未来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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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安市旅游局职责

 (一)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。
    (二)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、计划并指导实施;组织开展旅游业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;组织、指导重点旅游产品的开发。
    (三)协同有关部门培育和完善全市旅游市场,研究拟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;指导各县(市、区)旅游工作。
    (四)负责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,指导全市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;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;指导全市旅游信息网建设。
    (五)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各类旅游景区景点、度假区及旅游住宿、旅行社、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、服务标准,组织实施旅游行业技术标准;负责经营国际、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(公司)、星级饭店和旅游涉外定点单位的审批和申报工作;组织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旅游度假区及全市旅游景区景点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项目的实施。
    (六)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出国旅游和赴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、台湾地区旅游及边境旅游政策;审批我市派驻市外的旅游机构;审核外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、台湾地区在我市开设的旅游机构;组织开展全市旅游对外合作与交流。
    (七)监督、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,受理旅游者投诉,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。
    (八)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;负责旅游教育培训工作。
    (九)承办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泰安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
(泰安市旅游投诉中心)

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、市有关旅游工作的法律和规定,指导全市旅游质监工作,监督、检查旅游服务质量;受理国内外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投诉,维护其合法权益;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全市旅游市场的检查,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;协同相关单位实施全市旅游质监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;承办市旅游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泰安市旅游咨询中心

 宣传介绍我市政治、经济及旅游等方面的有关情况,扩大泰安、泰山的对外影响;向来泰游客提供有关旅游景区景点、交通、服务设施、娱乐场所、购物等旅游咨询服务。

泰安市旅游开发研究中心

 根据我市旅游资源和旅游业发展规划,开展旅游项目的开发研究工作,对旅游项目的实施进行协调和督促,建立和管理旅游项目库;组织、协调有关专家机构对旅游项目进行策划与论证。
 


 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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